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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的通知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的通知

闽数据〔2025〕10号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数据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等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挖掘我省企业数据资源的潜力,摸清全省范围内企业持有数据资源现状,推动跨企业、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我局联合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开展全省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企业数据资源现状,建立企业数据资源动态台账,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支持企业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

 登记要求 

(一)登记条件

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遵循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公开透明原则,需符合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地址在福建省或在福建省设有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登记对象

围绕重点产业领域,运用企业或行业沉淀数据赋能企业生产全流程和产业深度转型、改进生活场景体验、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的数据资源企业、数据应用企业(定义详见附件3),以及其他持有数据资源的从事数据要素化相关业务的企业。鼓励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年度数据要素应用优秀案例入选企业、年度“数据要素×”大赛福建分赛获奖企业、省数据要素供给流通基础设施创新发展试点企业等,积极参与登记。

(三)登记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数据资源信息(包含不限于数据来源、数据类型、数据结构、数据规模、数据存储量、覆盖区域、覆盖时间、更新周期、应用场景、禁用场景、数据生产方式等)、创新发展情况、数据资产情况、市场影响、政策与数据需求反馈等。

(四)登记方式

登录福建企业数据登记服务平台(https://daam.fjbdex.com)注册后填写登记表单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生成电子表单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即为登记成功。审核不通过在登记期间可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

(五)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3月24日。

 支持政策 

(一)主动式政策服务。依托福建企业数据登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政策兑现、解读宣讲等服务,拓展企业与数据管理部门沟通渠道。

(二)数据供需对接服务。通过福建大数据交易所、“一所多站”等阵地,分行业、领域开展数据产品、应用场景等供需对接,为企业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合规审查、价值评估、资产登记、产品上架、交易撮合等一站式辅导支撑服务。

(三)数据价值化服务。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化相关培训,涵盖国家及地方关于数据资产化的最新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解读、实际操作指引,行业专家分享数据资产化成功案例等内容。

(四)宣传推广服务。本期普查登记结束后,拟根据普查数据情况,形成全省企业数据资源地图及各地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力指数,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发布,加强工作成效宣介,推广登记企业的数据产品、典型应用案例、创新成果。

(五)重点项目评选支持。依托本次普查登记,我局将适时开展全省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案例征集遴选活动,评选10个左右典型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国家/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瞪羚/独角兽创新企业、“数据要素×”大赛、“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场景”申报评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并优先参与国家级、省级数据要素相关活动。

 工作要求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本行业、本地区企业填报企业数据资源。2月24日前,请各单位报送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工作联系人(附件1)。2月24日-3月24日,请各单位组织本行业、本地区企业广泛开展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引导和服务工作,本次填报信息仅用于分析我省数据资源现状及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联系人:省数据管理局数据资源处  张晓辉

联系方式:0591-87063898

普查登记客服咨询: 0591-83050001(工作时段: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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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1.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联系人情况表

2.福建省企业数据资源普查登记表单

3.名词解释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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